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状况,区域环境质量总体变化不大。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1车间、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边界外延50m范围******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片状纳米微晶硅酸盐压滤废水、设备清洗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等。项目废水满足星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关排放标准中最严标准要求后,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三)噪声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不大。(六)土壤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周围影响区域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累积量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投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采用碱液喷淋塔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的相关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包装粉尘、储罐区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方式、粉末状物料采用设置高位密闭投料方式、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项目厂界无组织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HCl、氟化物、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他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分别执行颗粒物0.5mg/m3、氨气1.0mg/m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合理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泵等。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等。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均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产生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交由原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压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喷淋塔沉淀渣、包装废物、废机油、废布袋,委托有危废处置的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原辅材料、产品、固废等物料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设置防渗排水沟。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液、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