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16J04-202507-01
******有限公司石港津潍联络线SJLZQ-1标项目经理部(项目简称-石津联站前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粉煤灰、外加剂、锚具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包件3个(具体包件号为SJLFMH-01、SJLMJ-01、SJLWJJ-01)
1. 招标依据: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网站(******/)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链平台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户操作手册”。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建云链网站(******/)平台发布通知。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5日15时至2025年07月11日15时止。
5.1投标人标书费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2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需铁建云链系统中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对后续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等工作均由项目招标人办理。具体招标人信息如下:
项目:******有限公司石港津潍联络线SJLZQ-1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详细地址:河北省沧州黄骅市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刘利平 电话:1******15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号:************1610
开户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
5.3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要登录铁建云链网站(******.crccep.cn/);网上注册成功后搜索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并支付标书费即算报名成功,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
5.4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15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铁建云链网站(******/),投标人自行下载。
5.6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云链系统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3 投标文件要求,本次开标只需在铁建云链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如后续各种检查所需纸质版文件时,投标单位应配合提供与上传铁建云链中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
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4.1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标的物名称+联系电话”。
6.4.2 文件大小要求:为确保文件上传顺利,电子投标文件在确保扫描件清晰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压缩大小,原则上不超50MB。
6.4.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本次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金额:粉煤灰保证金包件10万元,锚具、外加剂保证金每包件5万元。
本次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总价的5%,总金额不超过50万。
本次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账 号:990************6
开户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备注:项目简称+投标保证金
7. 招标组织单位联系方式(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项目联系人办理)
本次招标组织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本次招标监督电话:010-5******
2025年07月04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石港津潍联络线SJLZQ-1标项目经理部 施工用锚具、粉煤灰、外加剂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SJLMJ-01 | 1000 | 锚具 | M15-6 | 套 | 450 | ******有限公司石港津潍联络线SJLZQ-1标项目施工现场 | |
2 | 锚具 | M15-8 | 套 | 328 | ||||
3 | 锚具 | M15-9 | 套 | 918 | ||||
4 | 锚具 | M15-10 | 套 | 5780 | ||||
5 | 锚具 | M15-12 | 套 | 896 | ||||
6 | 锚具 | M15-13 | 套 | 348 | ||||
7 | 锚具 | M15-15 | 套 | 3804 | ||||
8 | 锚具 | M15-17 | 套 | 648 | ||||
9 | 锚具 | M15-19 | 套 | 972 | ||||
10 | 锚具 | M15-22 | 套 | 824 | ||||
11 | 锚具 | M15-23 | 套 | 464 | ||||
12 | 锚具 | BM15-4P | 套 | 352 | ||||
13 | 锚具 | BM15-5 | 套 | 474 | ||||
14 | 锚具 | BM15-5P | 套 | 480 | ||||
15 | 合计 | 套 | 16738 | |||||
16 | SJLFMH-01 | 1000 | 粉煤灰 | F类Ⅰ级 | 吨 | 10469 | ||
17 | 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38000 | ||||
18 | 合计 | 吨 | 48469 | |||||
19 | SJLWJJ-01 | 1000 | 减水剂 | 聚羧酸缓凝型,掺量1% 混凝土标号<C50 | 吨 | 1730 | ||
20 | 减水剂 | 聚羧酸缓凝型,掺量1% 混凝土标号≥C50 | 吨 | 400 | ||||
21 | 引气剂 | 掺量0.5% | 吨 | 420 | ||||
22 | 合计 | 吨 | 2550 |
(一)锚具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
(1) 执行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15和《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TB/T3193-2016;《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37439-2019。
(2)预应力锚具夹片和锚圈材质必须符合《合金结构钢》GB/T 3077-2015、《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2015规定。
(3)梁场用锚具还需执行铁标:《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37439-2019。
2.技术要求:******集团实施采信认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如卖方在供货前未取得有效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的,应在合同约定的首批供货时间前按照规定向买方提供有效合格的质量验证报告。
(2)一般要求
①锚具包括锚环、夹片、锚垫板、螺旋筋四件套。
②锚具或其附件上宜设置灌浆孔或排气孔。灌浆孔的孔位及孔径应符合灌浆工艺要求,且应有与灌浆管连接的构造。采用封闭罩进锚具或其附件上应设置连接构造。
③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5孔锚板、6-12孔锚板、13-17孔锚板、18-21孔锚板最、22-27孔锚板外侧锥孔大口外边缘到锚板边缘的距离分别≥11.0mm,13.0mm,15.0mm,17mm,20.0mm。
④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27孔锚板的最小直径和最小厚度的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28孔及以上锚板可参照设计文件执行;生产锚板用的原材料性能指标不应低于45#钢的要求。
孔锚板最小直径和厚度尺寸要求表
锚具孔数 | 锚板尺寸(mm) | 锚具孔数 | 锚板尺寸(mm) | 锚具孔数 | 锚板尺寸(mm) | |||
直径 | 厚度 | 直径 | 厚度 | 直径 | 厚度 | |||
1 | 48 | 48 | 10 | 156 | 58 | 19 | 206 | 75 |
2 | 86 | 50 | 11 | 166 | 58 | 20 | 226 | 80 |
3 | 91 | 50 | 12 | 166 | 60 | 21 | 226 | 80 |
4 | 102 | 50 | 13 | 170 | 63 | 22 | 230 | 85 |
5 | 112 | 50 | 14 | 176 | 65 | 23 | 246 | 90 |
6 | 126 | 52 | 15 | 186 | 68 | 24 | 246 | 90 |
7 | 126 | 53 | 16 | 196 | 70 | 25 | 252 | 100 |
8 | 136 | 55 | 17 | 196 | 73 | 26 | 252 | 100 |
9 | 146 | 55 | 18 | 206 | 75 | 27 | 252 | 100 |
⑤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在锚板正面、夹具大端面做出清晰的企业标志。
⑥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厂家必须提供“制造锚具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型号和规格;
2)适用的预应力筋品种、规格、强度等级;
3)产品的批号及生产日期;
4)有签章的质量合格文件;
5)厂名及厂址。
产品说明书应说明使用工艺和与预应力筋匹配的要求。
(3)锚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①静载锚固性能:ηa≥0.95 εapu≥2.0%
②疲劳荷载性能: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必须满足循环次数为200万次的疲劳性试验。
③周期荷载性能:在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中使用的锚具,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还应满足循环次数为50次的周期荷载试验。
④锚板强度要求: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的95%之后释放荷载,锚板挠度残余变形不应大于1/600;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1.2倍时,锚板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或破坏。
⑤低回缩夹片式锚具的回缩量应小于或等于1.0mm。
⑥用于低应力可更换型拉索的锚具,应有防松、防腐蚀、可更换的措施,且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耐久性要求。
⑦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25(相应HRC20);工作夹片应进行化学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79。
⑧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张拉到0.80fptk时,相邻两孔外露夹片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0mm。
(4)夹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①夹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符合ηg≥0.92。
②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应当是由预应力筋的断裂,而不应由夹具的破坏所导致;夹具的全部零件应有重复使用的品质。夹具应有良好的自锚性能、松锚性能和重复使用性能。使用过程中,应保证对操作人员的安全不造成危险。
③夹具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51(相应HRC25);工具夹片应进行化学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81。
(5)连接器的基本性能要求:在先张法或后张法施工中,在张拉预应力后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连接器、都应符合锚具的性能要求;如在张拉后还须放张和拆卸的连接器,则应符合夹具的性能要求。
(6)锚垫板要求:
①锚垫板长度应保证钢绞线在锚具底口处的最大折角不应大于4度。
②锚垫板的构造尺寸(包括承压面厚度、壁厚、肋板等)应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锚垫板下须设置螺旋筋。
③如使用单位有要求或对锚垫板性能质量有疑异时,可参照国际标准《后张预应力体系的验收建议》(FIP-1993)中的有关规定对描垫板的承压性能进行检验。
④锚垫板底口直径与橡胶抽拔管直径配合间隙不宜大于5mm,锚垫板端面的平面度不应大于0.5mm。
(7)制造工艺要求:
①零件机械加工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②螺纹的未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普通螺纹公差》GB/T197-2018中的7H/8g。
③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1804-2000中的有关规定。
④零件毛坯的锻造,应符合《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12361-2016的有关规定。锻件不应有锻造裂纹、过烧、折叠和局部晶粒粗大等缺陷。
⑤零件热处理加工应按照产品设计图纸进行,并应符合《钢件的淬火与回火》GB/T16924-2008、《钢件的渗碳与碳氮共渗淬火回火》JB/T3999-2007的有关规定,不应产生裂缝、过烧和脱碳。所采用的热处理工艺及设备应能保证零件工作表面及芯部的硬度和金相组织要求,且产品质量均匀一致。
(8)锚具的辅助性能及其它要求:
①锚具夹片的回缩量不应大于6mm。
②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和放松钢绞线的要求。
③锚具的锚口摩阻损失和喇叭口摩阻损失合计不宜大于6%。
④夹片式锚具的限位板和工具锚应采用同一锚具生产厂的配套产品,不得分别使用不同生产厂的产品。
1.粉煤灰质量标准
混凝土用粉煤灰必须满足以下相关标准(但不限于以下)
1.1《高速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1.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207-2017)。
1.3《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
1.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
1.5《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1.6《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37439-2019。
粉煤灰技术要求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验方法 | |
I级 | Ⅱ级 | |||
1 | 细度 | ≤12.0% | ≤30.0% | 按GB1596-2017检验 |
2 | 需水量比 | ≤95% | ≤105% | 按GB1596检验 |
3 | 烧失量 | ≤5.0% | ≤8.0% | 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17检验 |
4 | Cl-含量 | ≤0.02% | 按GB/T176检验 | |
5 | 含水量 | ≤1.0% | 按GB1596检验 | |
6 | SO3含量 | ≤3.0% | 按GB/T176检验 | |
7 | 半水亚硫酸钙含量 | ≤3.0% | 按石膏化学分析方法GB/T5484-2024检测 | |
8 | CaO含量 | ≤10% | 按GB/T176检验 | |
9 | 游离CaO含量 | ≤1.0% | 按GB/T176检验 | |
10 | 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总含量 | ≥70% | 按GB/T176检验 | |
11 | 密度 | ≤2.6 g/cm3 | 按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2014检测 | |
12 | 28天活性指数 | ≥70% | 按GB/T1596检测 | |
13 | 碱含量 | * | 按GB/T176检测 |
注:当混凝土结构所处的环境为严重冻融破坏环境时,宜采用烧失量≤3.0%的粉煤灰;
2.重要说明
如上述招标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石津联站前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而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1.减水剂技术要求:
1.1.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性能和检验要求执行: 进场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质量指标应符合《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 37439-2019、《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23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以下简称 TB10424-2018)和《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2008(以下简称 GB8076-2008)、《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以下简称 TB/T3275-2018)及其引用标准中相关要求规定。
1.2.聚羧酸系减水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下表的规定。
聚羧酸系减水剂的技术要求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
早强型 | 标准型 | 缓凝型 | |||||
1 | 减水率 | ≥25%普通 | 按GB8076-2008检验 | ||||
2 | 含气量 | ≤3.0% | 3.0%~6.0% | 按GB8076-2008检验 | |||
2.1 | 1h含气量经时变化量 | - | -1.5%-+1.5% | 按GB8076-2008检验 | |||
3 | 常压泌水率比 | ≤20% | 按GB8076-2008检验 | ||||
4 | 压力泌水率比(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 | ≤90% | 按TB/T3275-2018检验 | ||||
5 | 抗压强度比 | 1d | ≥180% | ≥170% | / | 按GB8076-2008检验 | |
3d | ≥170% | ≥160% | / | 按GB8076-2008检验 | |||
7d | ≥145% | ≥150% | ≥140% | 按GB8076-2008检验 | |||
28d | ≥130% | ≥140% | ≥130% | 按GB8076-2008检验 | |||
6 | 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 (用于泵送混凝土时) | - | ≤80mm | ≤60mm | 按GB8076-2008检验 | ||
7 | 凝结时间差 | 初凝 | -90 min~+90min | -90 min~+120min | >+90min | 按GB8076-2008检验 | |
终凝 | / | ||||||
9 | 硫酸钠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5.0% | 按GB8077-2023检验 | ||||
10 | Cl-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0.6% | 按GB8077-2023检验 | ||||
11 | 碱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10% | 按GB8077-2023检验 | ||||
12 | 收缩率比 | ≤110% | 按GB8076-2008检验 | ||||
12 | 匀质性(密度、PH值、含固量) | 满足GB8076相关要求 | 查质量证明文件 |
注:①按GB8076-2008进行检验的项目,其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值为210mm±10mm。②抽检试验用水泥宜为工程用水泥。
1.3. 减水剂执行GB8076-2008、TB10424-2018、TB/T3275-2018标准及其引用标准中相关要求规定。
1.4.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减水剂符合现行及最新国家标准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产品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重量以及允许偏差质量能满足买方施工的要求。卖方交货时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5.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减水剂的性能说明、使用时应注意等问题。
2.引气剂技术要求:
2.1.引气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引气剂的性能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
1 | 减水率 | ≥6% | 按GB8076检验 | |
2 | 含气量 | ≥3% | ||
3 | 泌水率比 | ≤70% | ||
4 | 1h含气量经时变化量 | -1.5%~+1.5% | ||
5 | 抗压强度比 | 3d | ≥95% | |
7d | ≥95% | |||
28d | ≥90% | |||
6 | 凝结时间差 | 终凝 | -90 min~+120min | |
初凝 | ||||
7 | 收缩比率 | ≤125% | ||
8 | 相对耐久性指数(200次) | ≥80% | ||
9 | 28d硬化混凝土气泡间距系数 | ≤300μm | 按TB/T3275检验 | |
10 | 氯离子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 | 按GB/T8077检验 | |
11 | 碱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 |
注:“*”氯离子含量值与碱含量值用于计算混凝土的总氯离子含量和总碱含量。
2.2. 检验方法和检验数量: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2 引气剂的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检查要求 | ||||||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 | 抽样试验检验 | ||||||
引气剂 | 减水率 | √ | 检查每一供应商提供的每一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 √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原料。 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的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产品。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 | √ | 同厂家、同品种、同编号的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的也按一批计算。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1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不少于一次。 |
含气量 | √ | √ | √ | ||||
泌水率比 | √ | √ | √ | ||||
1h含气量经时变化量 | √ | √ | √ | ||||
抗压强度比 | √ | √ | √ | ||||
凝结时间差 | √ | √ | √ | ||||
收缩比率 | √ | √ | √ | ||||
相对耐久性指数(200次) | √ | √ | √ | ||||
28d硬化混凝土气泡间距系数 | √ | √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具体如下:
(1)锚具: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0万孔及以上预应力锚具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制作生产厂家具有完整生产工艺流程,完整产业链。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
(2)粉煤灰: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风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0万吨,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研磨灰。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
(3)外加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外加剂年生产量不低于3万吨(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须具备C50以下混凝土用减水剂和C50及以上混凝土用减水剂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2年6月至开标之日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供应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至少提供1个速度目标值 250km/h 或以上的高铁项目供货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所供应材料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4、铁路项目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非铁路大型项目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6、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8、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不仅限于以下资料有《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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