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台忠烈薛文潮事迹文化展示馆布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戍台忠烈薛文潮事迹文化展示馆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我司邮箱******,并于2025年0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ND2025)宁字第03-2号
项目名称:戍台忠烈薛文潮事迹文化展示馆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5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5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戍台忠烈薛文潮事迹文化展示馆布置项目 | 1.00 | 956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 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我司邮箱******
******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谈判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 箱:******
附1: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账 号:************1116
******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屏南县双溪镇双溪村东街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1期2幢101
联系方式:小陈、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1-购买标书登记表.doc